20日召開的《**廣東省委、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》解讀新聞發布會上,針對記者提問,省水利廳廳長黃柏青表示,廣州市水資源費收取標準偏低,水務部門和價格部門正在就水價做論證工作,年內就會有結果。
黃柏青表示,對于水價的問題,他認為,目前廣州水資源費的收取的標準還是偏低的,接下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,水資源費還要不斷地提升,隨著水資源費的提高,我們用水的價格也會提高。
他表示,深圳、東莞做了節水型城市試點,通過試點,已經取得明顯成效,對推動全社會節水意識的提升是個非常好的效果。這說明我們對水價的提升不僅僅是為了多出一點錢,更重要的是推動全社會的節水意識,提高水價對節能減排也能起到重要作用。
省水利廳副廳長林旭鈿也表示,廣東整體的水價在國內來講處于中等偏下水平,水價只有北京、天津等地的一半,即便去年水資源費提高了征收標準,廣東也僅僅是一方水一毛二,不如山東一些征收標準比較高的地方的1/10。
■政策解讀
10%土地出讓收益
用于農田水利建設
廣東加強水利薄弱環節建設,實行*嚴格水資源管理
羊城晚報訊記者顏英報道:20日,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,就《**廣東省委、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》進行解讀,省水利廳廳長黃柏青、省水利廳副廳長林旭鈿、劉敏出席發布會。
《決定》明確各級政府要確保本級財政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在2010年基礎上有大幅度增長,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投入年平均比2010年高出一倍,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%用于農田水利建設,其中45%交由省級統籌使用(含深圳市)。
建設六大工程 明確加強水利薄弱環節
《決定》明確了加強水利薄弱環節建設的六大工程,一是繼續實施防洪保安工程建設。重點實施“雙千工程”,即加快“千里海堤加固達標工程”和“千宗治洪治澇保安工程”建設;二是著力加強農田水利工程建設。加強“小山塘、小灌區、小水陂、小泵站、小堤防”等小型水利設施建設,加快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。到2015年,完成韓江粵東灌區和粵西雷州青年運河灌區、高州水庫灌區配套與節水改造任務;三是加快推進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。2011年完成珠海竹銀水源工程建設,根除咸潮對澳門、珠海供水的威脅;到2015年完成湛江鑒江供水樞紐、汕頭南澳島供水、惠來中東部引水等工程建設,解決當地供水問題;加快推進珠三角“西水東調”工程建設,保障深圳、東莞和廣州南部等珠三角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供水需求。四是大力抓好水環境綜合整治和水生態修復工程建設。五是積極開展村村通自來水工程建設。到2013年解決農村飲水**問題。到2020年,行政村實現村村通自來水;六是**完成水庫移民安居工程建設。2015年前**完成10萬戶45萬水庫移民住房改造和基礎設施建設任務。
劃定三條紅線
*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
黃柏青介紹,《文件》要求實行*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。文件確立了用水總量、用水效率、水功能區限制納污“三條紅線”。